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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電聯營為何難“聯赢”

發布時間:2019/08/09  作者:  來源:中國能源報  訪問次數:

  “相比煤、電産業規模,目前實行煤電聯營的企業鳳毛麟角,煤電行業融合度低,資源配置效率亟待提升”“煤、電聯營緩解煤電矛盾的作用還未有效顯現”——西北能源監管局近日發布的《2018—2019年度陝、甯、青三省(區)煤炭供需形勢分析預測的報告》對“煤電聯營”政策落地問題直言不諱。
  長期以來,位于産業鍊上下遊的煤炭、電力兩大産業的“頂牛”現象從未停歇,近兩年更有愈演愈烈之勢。煤電聯營即煤炭、電力生産企業通過資本融合、兼并重組、相互參股、戰略合作、一體化項目等方式構建“利益共同體”,從而在内部解決“煤電頂牛”矛盾,因此被行業和主管部門寄予厚望。在此背景下,我國近年來曾屢次發文力推煤電聯營,但實際效果遠未達預期。
  以華能集團為例,2009年該集團曾在甘肅省大手筆投資數百億元開發煤炭資源,此後卻相繼爆出“1元挂牌抛售益蒙礦業、邵寨煤業等100%股權”的消息。而據業内人士透露,由于多年來久推不動,“現在業内已經很少再提煤電聯營了”。
  “煤電聯營是在沒辦法解決'煤電頂牛'矛盾的情況下,一種不得已的做法”?
  “煤電聯營是在沒辦法解決'煤電頂牛'矛盾的情況下,一種不得已的做法。它的好處在于,可以把外部矛盾内部化,而企業也可以獲得一個比較順暢、穩定的運行空間。”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對記者表示。
  2016年,《關于發展煤電聯營的指導意見》首次以政策形式明确了煤電聯營的重要意義,并要求對符合重點方向的煤電一體化項目,加大優化審核力度。今年5月,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和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2019年煤炭化解過剩産能工作要點》,又一次“鼓勵煤炭企業建設坑口電廠、發電企業建設煤礦,特别鼓勵煤炭和發電企業投資建設煤電一體化項目,以及煤炭和發電企業相互參股、換股等多種方式發展煤電聯營。”
  事實上,煤電聯營的曆史可追溯到改革開放前後。當時為有效利用煤炭洗選過程中排放的低熱值燃料,煤炭企業開始嘗試多種經營,創辦煤矸石電廠,并獲得原經貿委、煤炭工業部的支持。1989年3月,我國首個煤電一體化項目——伊敏煤電公司經國務院批準正式成立,第一次打破了我國煤企和電企長期各自為營的局面。1995年,具有煤電路港航一體化開發職能的神華集團成立,加快了煤電聯營的步伐。2017年8月,神華集團與國電集團強強聯手,重組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為煤電一體化整合注入了新活力。
  “煤炭産業如果單一發展,市場波動非常大,而且煤炭企業一般都遠離負荷中心,外運是個問題。因此,煤電聯營是好事,如果可以實現聯營,就會形成互補優勢,促進兩個産業健康發展。”曾擔任煤炭企業所屬電廠總工的闫斌告訴記者。
  值得注意的是,僅從數據上看,煤電聯營已初具規模。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當時的五大發電集團的煤炭總産量為2.4億噸,占到全國煤炭産量的6.8%,煤炭企業參股、控股電廠權益裝機容量3億千瓦,占全國火電裝機的27.1%。
  但即便如此,“煤電頂牛”矛盾仍未消失,近兩年來反而愈演愈烈。目前煤電企業虧損面已達一半左右,而煤炭企業則迎來“紅火日子”。換言之,煤電聯營政策“隻聯不赢”,似乎已經“失效”了。
  “既然是聯營,就應該互惠互利。但在目前火電巨虧的情況下,聯營對煤礦有什麼好處呢?”
  既然政策為煤炭企業辦電廠、電力企業開煤礦一路高亮“綠燈”,為何“相比煤、電産業規模,目前實行煤電聯營的企業鳳毛麟角”?
  “作為電廠,我們當然願意和煤礦聯營。一方面煤炭供應可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聯營後的煤價可以低一點。”青海華電大通發電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趙發林告訴記者,“但煤礦其實都很清楚火電廠當下的經營狀況,至少青海所有火電廠都是虧損的。既然是聯營,就應該互惠互利。但在目前火電巨虧的情況下,聯營對煤礦有什麼好處呢?人家肯定不願意。”
  某電力企業負責人也指出:“即使聯營了,很多企業依舊關起門來各幹各的,例如,有的電廠向已聯營的煤炭企業買煤,卻并沒有得到價格上的優惠,聯營已'名存實亡'。”
  據青海另一火電廠負責人介紹,他們電廠推行了煤電聯營,但聯營煤礦的煤價比市場價僅低14元/噸,“相當于沒便宜”。
  煤炭戰略規劃研究院副總工程師任世華在接收記者采訪時指出:“煤電聯營推行多年,效果不及預期,最關鍵的原因在于體制機制不夠協調、市場化程度和深度不一緻。現在的煤電聯營更多是行政要求,而不是煤企和電企從保障長期供應來源、長期有穩定銷路的角度自發形成的聯營。因此目前即便有聯營,聯營關系的牢固程度也很弱,遠沒有形成利益共同體。”
  華北電力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袁家海則表示,當前解決“煤電頂牛”,很多時候是通過行政手段将兩大産業生硬地銜接在一起。“如果市場主體沒有積極性,一味依靠政府'做媒',拉郎配式的'聯姻',并不能讓煤電聯營朝預期方向發展,甚至會掩蓋問題、擴大問題。”
  同時,煤電聯營的過程中還存在很多理念性的技術問題。“很多開辦煤礦的電力企業,僅将煤礦當做自身的燃料生産加工部門;很多煤炭企業辦電廠,隻是把電廠當做煤炭的利用車間,很難形成上下遊協同效益。”有業内人士分析指出,“要想做實做深煤電聯營,無論資金投入還是人員管理,都需要兩個行業的企業付出更多。”
  在此背景下,有業内人士開始質疑煤電聯營的合理性。“我是反對煤電聯營的,本應通過市場協調的事,就應該交給市場,市場協調不了,單純通過國有企業的行政手段進行拉郎配,效率不見得有多高。”袁家海表示,“煤電聯營不僅會造成'兩艘船'一起'沉',還會弱化發電企業的低碳轉型動力。”
  多位業内人士向記者表示,通過煤電聯營來緩解煤電矛盾“隻能止痛,不能治病”,“煤電聯營就是一個僞命題”。
  “如果沒有适宜的機制幫助火電企業存活下來,那麼火電企業倒下去的那一天,煤炭企業可能也活不久了”
  盡管聯營形勢不樂觀,但仍有企業在堅持探索。“目前,煤電雙方都把各自資金、技術、實力拿出來,強強聯合。按照董事會的決策程序,集團從體制上保證各方利益。我們煤和電就是一家人,心态上是平衡的。”淮滬煤電公司丁集礦礦長柏發松告訴記者。
  經驗表明,煤電聯營規模較大、融合度深的企業,基本都能平穩發展。以淮南礦業集團為例,該集團擁有控股、均股、參股電廠25座,電力總裝機規模3515萬千瓦,權益規模1499萬千瓦,煤炭産業和電力産業齊頭并進。
  兖州煤業華聚能源公司副總經理陳樹忠也告訴記者:“我們8家電廠使用的都是兄弟煤炭企業生産過程中産生的固體廢棄物煤泥,并将經過處理的礦井水回收,用于電廠的生産系統。這樣一方面可以降低發電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将污染物消耗掉,循環經濟的優勢已逐漸顯現。”據他介紹,兖礦集團省内煤電聯營已形成規模效應,兖礦所屬電廠年消耗煤泥量達300餘萬噸。
  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副總法律顧問陳宗法對記者表示,跨界合作可提高市場抗風險能力,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都應跳出“煤就是煤,電就是電”的傳統思維,從構建整體産業鍊的角度來看問題。闫斌也指出,煤炭企業去搶占電力市場,電力企業跨行做煤炭,都比較難,“應鼓勵能源集團強強聯手”。
  值得注意的是,受新能源高速發展、電力需求增速放緩等因素影響,2016年,煤電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已降至近十年的最低水平,煤電發展空間已經受到一定限制。陳宗法據此指出:“煤電聯營應從布局上做調整,重點應落在煤炭資源豐富的西部、北部地區,尤其是晉陝蒙。”
  青海某熱電廠負責人認為:“長遠來看,随着清潔能源不斷發展,未來火電的定位很可能是承擔調峰、調頻、保障民生供熱等基礎服務。如果沒有适宜的機制幫助火電企業存活下來,那麼火電企業倒下去的那一天,煤炭企業可能也活不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