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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身“農林廢棄物發電” 生物質發電補貼要來了

發布時間:2020/04/10  作者:  來源:環保在線  訪問次數:

  為積極推進農林廢棄物綜合利用工作,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穩步推進新增農林廢棄物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現正在征求意見。
  衆所周知,2020年3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确定了今年風電和光伏發電的補貼标準;随後,4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2020年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公布了四大類光伏發電上網電價的補貼标準。
  更早之前,《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确定了補貼改革後的原則,并對“存量項目”及“新增項目”進行了準确定義,均給了業内人士“有望保障更多生物質發電及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補助資金”的希望。
  《通知》的印發,更是再次向業界人士證明——國家發改委對農林廢棄物發電寄予厚望。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将原來的“生物質發電”更名為“農林廢棄物發電”,強調了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的環保固廢處理屬性,政策發力農村環保。
  “2020年1月20日後需補貼的新增農林廢棄物發電項目為新增項目,國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則”,這是《通知》中的第一條,有專業機構分析,此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旨在有序推進新增項目建設,新老劃斷時點為2020年1月20日。
  根據《通知》我們注意到,農林廢棄物的補貼資金規模由财政部确定,目前還沒有明确補貼數額。
  農林廢棄物發電項目的補貼申報流程和時間是怎樣的呢?
  《通知》要求每年12月底前,各省市彙總提出本地區下一年度拟申請補助資金的農林廢棄物發電項目新增補貼需求上報,新增補貼農林廢棄物發電項目進入國家重大項目三年滾動計劃,同時項目要滿足以下幾個要求:
  運行期間原料必須保證是100%農林廢棄物;
  項目應在當年建成投産,全部機組應在年内完成并網發電;
  對此,有專業人士解釋道,《通知》中并沒有硬性要求增量項目必須是熱電聯産,農林廢棄物發電項目主要功能是實現農林廢棄物減量,在不影響環境的情況下,項目供能模式則由投資方按照當地供能實際情況和市場需要自行規劃。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依據上報信息,按照以收定支、區域統籌的原則,綜合考慮,最後确定農林廢棄物發電補貼項目新增裝機規模和項目清單;電網企業在此基礎上,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符合補助條件的上一年度新增補助項目清單。
  為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通知》表明相關部門将建立新增補貼項目建設預警機制,“自2021年起,申請補助資金需求超過補貼總規模一倍時,啟動預警制度”此時,将暫緩審批新增項目和未開工項目的建設。
  有業内人士認為,這一信号表明,農林廢棄物發電産業規模要向城鄉垃圾發電看齊。
  衆所周知,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林廢棄物主要包括稭稈、稻殼、食用菌基質、邊角料、薪柴、樹皮、花生殼、枝桠柴、卷皮、刨花等,産量較大,如果将這些廢棄物加以利用,不僅能解決農村環境的問題,也是能源循環再利用的一種方式。
  有數據顯示,截至到2018年年底,我國已經有25個地區存在農林生物質項目,生物質發電裝機規模在全球居于前列。在政策的支持下,接下來的幾年,這一數據将再次刷新。